当事人鲁某某找到山东君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庞世伟律师时,情况十分棘手。2024年4月,鲁某某卷入一起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案。一名朝鲜籍人员雇佣被告人杨X安排船只运输货物,杨X联系鲁某某,鲁某某安排人员办理租赁仓库、联系船舶及转运等事宜。2024年4月17日,运输船舶在烟台市芝罘区装载物资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扣,涉案货物共计715余吨,其中国家禁止进出口的钢板、槽钢、钢卷等共687.3吨。公诉机关认为鲁某某走私国家禁止向朝鲜出口的物资,情节严重,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这起案件的核心难点在于,涉案物品数量大,属于“情节严重”,法定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案件事实基本清晰,无罪辩护难度极大。
庞世伟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工作。他首先精准运用犯罪形态辩护,主张本案系犯罪未遂,因为涉案货物在装船过程中即被公安机关查获,尚未实际运出境外,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庞律师通过梳理鲁某某在犯罪链条中的地位、作用及参与程度,成功争取到从犯认定,指出鲁某某系受他人联系雇佣参与犯罪,并不完全掌握全部交易环节,仅负责安排部分事宜,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此外,庞律师还高效促成鲁某某退赃与认罪认罚,指导鲁某某在侦查、审理阶段及时退缴违法所得,并配合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全面展示悔罪态度。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庞世伟律师的主要意见。认定全案系犯罪未遂,依法减轻处罚;认定鲁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依法减轻处罚;结合鲁某某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无前科等情节,最终判处鲁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这一结果与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完全一致,且成功适用缓刑,使鲁某某免于实刑羁押,是在涉案金额大、罪名法定刑较高的不利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到的最优结果。
类似的情况还有一件。在庞世伟律师办理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中,被告人邹X血液酒精含量高达339mg/100ml,远超200mg/100ml的从重处罚标准。庞律师通过强调邹X坦白、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促使公诉机关和法院在法定从重框架内仍采纳较轻的量刑建议,判处拘役四个月,避免了更长的刑期。
判决下来后,鲁某某对未来生活重新燃起了希望。他将相关法律文件整理好,决心在缓刑期间遵守规定,重新开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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