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双意,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自2017年执业至今。她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达5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同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也有不俗表现。
本案的当事人HX是一名美团外卖骑手。在一次送餐途中,HX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其所在单位B公司为他投保了雇主责任险,本以为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然而XX公司却以“无证驾驶机动车”为由下达了《拒赔通知书》,拒绝赔付。HX多次索赔无果,无奈之下,他委托张双意律师将XX公司和株洲市XX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雇主责任险保险金。
被告A保险提出了诸多抗辩理由,称案涉法律关系错误、原告已从第三方获赔、无证驾驶属于免责范围、应走工伤程序,请求驳回全部诉请。面对这些复杂的问题,张双意律师展开了专业且严谨的代理工作。
首先,张双意律师厘清了法律关系,明确本案为雇主责任险保险合同纠纷,原告作为雇员受益人,有权直接主张保险金,成功推翻了被告“案由错误、主体不适格”的抗辩。在她看来,准确界定法律关系是解决保险纠纷的基础,只有明确了法律关系,才能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无证驾驶免责”这一关键抗辩,张双意律师提出了核心观点。她指出保险条款未对“机动车”作出明确界定,而原告驾驶的系电动自行车,无法上牌、无法办证,客观上不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情形,所以免责条款不适用于本案。这一观点直击问题的关键,从根本上否定了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
在驳斥“已获赔偿不予赔付”理由时,张双意律师阐释雇主责任险与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属于不同法律关系,人身属性保险项下受害人可依法获得双重保障,保险公司不能以此拒赔。她深知法律的边界和适用范围,通过清晰的逻辑和准确的法律依据,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对于被告要求先行处理工伤再理赔的观点,张双意律师明确工伤保险与商业雇主责任险可并行主张,被告的要求无法律依据。她凭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指明了正确的索赔路径。
此外,张双意律师还精准核算了损失,依据保单约定的限额、伤残等级、医疗票据、误工期限,准确计算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使诉求合法有据。
最终,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全面胜诉判决。判令被告XX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保险赔偿款,驳回原告对B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A保险承担。
张双意律师凭借在本案中的出色表现,不仅为受伤骑手足额拿到了保险赔款,还因其精准把握保险专业难点、强势推翻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最大限度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能力,获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业界的认可,成为株洲地区专业扎实、务实靠谱、值得托付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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