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得从2017年说起。当时,陈先生找温先生借了20万。到了2018年5月17日,游先生转给温先生20万,温先生就给游先生打了张借条。温先生说,这钱是游先生代陈先生还他的,陈先生还承诺一周内把钱还给游先生。
后来,游先生找刘先生借了几次钱,累计有25万,还欠了些利息。因为没钱还,2019年9月4日,游先生和刘先生签了份《债权转让协议》,把他对温先生的20万债权转给了刘先生,用来抵自己的债务。刘先生马上电话通知了温先生,游先生也寄了通知给温先生。可温先生收到通知后,就是不还钱。
刘先生没办法,只好把温先生告上法庭。温先生还是坚持自己没找游先生借钱,借条是被游先生弟弟逼迫写的。刘先生这边,找了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的邹婷律师帮忙。邹律师仔细研究材料时,发现温先生的说法有漏洞。如果是游先生代陈先生还钱,应该是陈先生给游先生打借条,而不是温先生;而且陈先生给温先生的借条还在温先生手里。另外,温先生说借条是被逼迫写的,却没报警,也没起诉撤销借条。
邹律师抓住这些关键问题,指导刘先生整理好借条、转账记录、债权转让协议和通知记录等证据。庭审时,温先生还是强调自己没借钱,借条是被迫写的。邹律师则拿出证据,说明借贷关系成立,债权转让也合法有效。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温先生和游先生的借贷关系成立生效,游先生把债权转让给刘先生也履行了通知义务,所以债权转让合法,温先生得还钱。最终,法院判决温先生偿还刘先生20万本金及利息,驳回了刘先生的其他诉求。听到判决结果,刘先生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借钱打借条时要写清楚,转账也要留记录。第二,债权转让要通知债务人,保留好通知证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处理债权债务得按规矩来,不然容易出纠纷。邹婷律师在这个案子里,通过抓住温先生说法的漏洞,帮刘先生找到了关键证据,成功维护了刘先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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