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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违规电子X获刑,律师辩护能否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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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4 · 126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子兴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30人 执业15年
律所: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5201110359988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8106355657
代表案例:1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杨子兴律师,中共党员,聊城市优秀律师,聊城优秀仲裁员,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事业务部主任、办公室主任,聊城市法律顾问委员会法律专家库成员,冠县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莘县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聊城市律师协会理事,百度,贴吧聊城“律师哥”,聊城刑事辩护律师,聊城婚姻家庭专业律师,企业兼职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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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个卖违规电子X的个体户,被指控销售伪劣产品罪,面临牢狱之灾。在法律的天平上,他能否凭借从轻情节获得缓刑机会?杨子兴律师又将如何为他辩护?
卖违规电子X获刑,律师辩护能否争取缓刑?

案件背景

当事人张某是广东佛山的个体经营者,持有电子X零售许可证。2026年,山东省冠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他在2022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间,明知国家禁止售卖水果味电子X,仍购入并销售,销售数额达7万余元,违法获利2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张某因对刑事诉讼流程和法律后果不了解,委托杨子兴律师为其辩护。

核心争议点及拆解

第一,张某是否具有自首情节

法院查明事实:证据显示,案发后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

双方主张:公诉机关虽未明确否认自首情节,但重点强调张某的犯罪行为。杨子兴律师主张张某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采信了杨律师的观点。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张某的行为符合这一条件,所以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

第二,张某认罪认罚的情况是否应从宽处理

法院查明事实:张某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开庭审理过程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双方主张:杨律师认为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应依法从宽处理。公诉机关认可张某认罪认罚,但强调犯罪行为的严重性。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支持杨律师的意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张某积极配合,体现了悔罪态度,所以可以从宽处理。

第三,张某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如何

法院查明事实:张某无犯罪前科,本次涉嫌的销售伪劣产品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且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规定。

双方主张:杨律师指出张某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险性较低,符合适用缓刑的监管条件。公诉机关认为虽然张某有一些从轻情节,但仍需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影响。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认为张某无犯罪前科,犯罪行为非暴力,且在取保候审期间表现良好,说明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相对较低,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整体判决结果

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予以确认,全部采纳了杨子兴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法院判决张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2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做生意一定要合法合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触碰法律红线。如果不小心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要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争取从轻处罚。同时,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预缴罚金,用实际行动体现悔罪诚意,这样在量刑时可能会获得从宽处理。

结尾

本案中,张某因销售违规电子X面临刑事处罚,但在杨子兴律师的专业辩护下,最终获得了缓刑的判决结果,得以回归正常生活。杨子兴律师自2011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本案中精准把握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从宽情节,积极推动张某退赃退赔,为缓刑适用提供了充分依据。正是这些实战积累,让他在本案中一眼看出了辩护的关键所在。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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