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马XX因与丁XX离婚纠纷,不服一审判决,委托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张志来律师提起上诉。一审判决虽判婚生女随马XX生活,但未判丁XX支付抚养费,还让马XX返还彩礼,马XX认为一审事实认定错误。
张志来律师2018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其中婚姻家事案件有一定占比。接手案件后,他全面梳理一审材料,首先对双方婚姻存续证明进行审查,发现一审在认定婚姻期间财产关系时存在模糊地带,通过调取结婚证、婚姻登记档案等进行验证,这使得他在后续拟定上诉理由时,能更准确地阐述财产分割的合理性。
接着,张志来律师对子女抚养现状证据进行收集与审查。他逐页比对孩子的生活费用支出记录,发现孩子日常开销较大,而丁XX作为父亲,有能力支付抚养费。他通过银行流水、消费票据等验证这一情况,这为上诉请求中要求丁XX支付抚养费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审查彩礼相关证据时,张志来律师仔细区分彩礼与补偿款、赠予款的性质。他查阅双方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发现部分款项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彩礼。通过与相关证人核实,进一步验证了这一发现,这使得在上诉中能合理主张马XX无需返还部分款项。
二审中,张志来律师作为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委员,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参与调解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丁XX自约定日期起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马XX按约定返还丁XX彩礼款若干元。一审、二审诉讼费由马XX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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