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茶叶代销欠款不还,法院判了!

茶叶代销欠款不还,法院判了!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4 · 182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01人 执业8年
律所: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820181102752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826113114
代表案例:1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李熙律师办案技巧娴熟,拥有优秀的庭审驾驭能力,能充分发掘一切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因素,其精炼而又不失感染力的法律意见对法官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有着积极的影响。
更多>
导读:做生意最糟心的事儿,莫过于货给出去了,钱却收不回来。有位茶叶经营个体户就碰上了这糟心事,把茶叶交给别人代销,对方却拖欠货款。这钱还能要回来吗?咱们一起来看看这起案件。
茶叶代销欠款不还,法院判了!

案件背景

委托人是个茶叶经营个体户,2019年9月,他把自己的茶叶存放在另一个茶叶经营个体户的仓库里,双方约定茶叶销售得经过委托人同意。对方在得到同意后销售了茶叶,可没把茶叶款给足,只付了一部分,剩下的就开始找各种理由拖着不给。到了2020年4月,委托人去催款,对方打了个欠条,承认还欠55376元,还承诺2020年10月20日前还清,并且约定因为这笔债权债务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追偿费用都由他承担。可到了还款时间,对方只给了6000元,剩下的49376元死活不给了。没办法,委托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找到了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的李熙律师,把对方告上了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支付剩下的茶叶款、资金占用利息,还要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

争议焦点与法院认定

焦点一:欠条是否有效

被告说欠条是在委托人威胁、谩骂的情况下写的。但李熙律师指出,被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是在欠条写好之后产生的,只能说明委托人催款时的言语情况,根本不能证明写欠条的时候被告受到了人身威胁,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愿。而且被告自己都承认欠条是他亲笔写的还按了手印,所以这个欠条是合法有效的。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李熙律师的意见,认定欠条有效。

焦点二:茶叶单价是否合理

被告又说欠条里约定的茶叶单价不合理。可欠条上已经明确写了茶叶单价和总金额,被告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欠条上签字按手印,就说明他认可了这个金额。所以被告拿单价不合理来抗辩,根本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也认同了李熙律师的观点,不支持被告的说法。

焦点三:被告能否以与实际买受人的关系为由拒付货款

被告称茶叶实际买受人没给他钱,所以他没能力一次性支付,只同意分期支付或者用茶叶抵债。李熙律师表示,被告和实际买受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本案没关系,不能作为他不向委托人支付茶叶款的理由。法院最终也支持了李熙律师的看法,认定被告不能以此为由拒付货款。

判决结果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李熙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如下判决:

1.被告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茶叶款49376元、律师费5000元,并且从2020年10月21日起,按照年利率5.005%计算支付49376元茶叶款到还清为止的资金占用利息。

2.案件受理费1034元,减半收取517元,由被告承担。要是被告没按照判决规定的时间给钱,还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诉讼请求基本都实现了。

法律建议

在生意往来中,一定要重视合同和欠条等书面凭证的作用。就像这个案子里,委托人有被告亲笔写的欠条,上面把关键信息都写得清清楚楚,这就为维权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另外,遇到欠款不还的情况,要及时催款并保留好相关的催款记录,必要时果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要拖着,以免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损失。

结尾

这起案件中,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成功拿回了欠款和相关赔偿。这背后离不开李熙律师的专业和努力。李熙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她毕业于西南大学,法学本科学历让她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在处理这起案件时,她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对被告的各项抗辩理由进行了有力反驳。正是因为她多年的执业积累和深厚的法学功底,才能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时从容应对,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