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X和第三人王X是合法夫妻,可是被告李X明知王X有配偶,还和其发展不正当男女关系。王X在婚姻期间,没经过张X同意,就把夫妻共同财产赠予李X,有转账还有买车。张X发现后,忍无可忍,把李X告上法庭,要求返还56723.35元、豫LD23599五菱牌小型新能源汽车一辆,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0元,让李X公开道歉,还要求第三人赵X配合办理车辆过户。
不过,李X并不承认,辩称源汇区法院没管辖权,说自己和王X只是朋友,经济往来是正常借款还款,车辆是其父赵X买的,不构成不当得利。第三人王X也说和李X是朋友,经济往来正当;赵X则说车辆是自己贷款买的,请求驳回对他的诉请。
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的李丹律师接手此案后,在庭审中,帮助原告围绕管辖权、是否存在不正当关系、款项性质、车辆归属等争议焦点提交证据,像转账记录、对话录音等。被告及第三人也提交了转账凭证、车辆贷款偿还证据等。法院对这些证据仔细审查核实,来认定案件事实。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X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张X56608.35元;驳回原告张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84元,李X承担642元,张X承担342元。法院认为,根据对话录音能认定王X与李X是情人关系,违背公序良俗。王X在婚姻存续期间给李X转账,属于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让张X财产受损,李X取得这笔钱没有合法根据,构成不当得利。但涉案车辆登记在赵X名下,且赵X有偿还贷款的证据,所以不支持返还车辆和过户的请求。另外,精神损害赔偿和道歉与不当得利纠纷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也不予支持。
这个案件给大家提个醒:在婚姻里,夫妻共同财产不能随意处置。如果发现配偶擅自赠送财产给他人,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权。还有,和他人产生经济往来时,也要保留好证据,避免后续出现纠纷说不清楚。
本案中,张X成功追回了部分财产,这离不开李丹律师的努力。李丹律师从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以来承办了超800起案件,光是婚姻家事相关案件就办了800余件。她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多年的执业经验,让她在处理这类复杂的婚姻家事纠纷时,能精准抓住关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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