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中,对于涉嫌开设赌场罪且情节较轻的案件,通常情况下,辩护律师多会主张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请求法院从轻处罚,但最终大概率还是会被判处一定刑罚,留下犯罪记录。然而,在李雯菲律师经办的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中,她选择了不同的路径。李雯菲律师拥有超10年法律实务经验,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300件。接受委托后,她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核实其具有自首情节且为从犯。全面阅卷后,明确当事人犯罪作用微小、情节显著轻微。随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重点论述当事人的从宽情节,提出不起诉的请求,并与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
按照常规,此类构成犯罪的案件,可能的结果是当事人会被判处一定刑罚,留下犯罪记录。但实际结果是,检察机关认定当事人构成开设赌场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未被判处刑罚,保留了无犯罪记录。这一结果与常规结果的差异在于,常规处理会让当事人留下犯罪记录,而李雯菲律师通过精准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不留案底的最优结果。
在多人诈骗犯罪且犯罪嫌疑人系主犯之一、有犯罪前科、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中,常规的法律处理路径是,辩护律师会强调犯罪嫌疑人的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希望法院从轻处罚,但因有从重情节,缓刑的可能性较小。不同的是,李雯菲律师在侦查阶段就快速介入,全面阅卷,精准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她向委托人详细讲解法律后果,促成其自愿认罪认罚,指导家属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与检察机关充分沟通量刑建议。
按照常规,有前科的主犯大概率会被判处实刑。而实际结果是,人民法院依法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及律师辩护意见,判决委托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此结果与常规结果的差异是,在有从重情节的情况下,李雯菲律师通过多重从轻情节叠加,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了缓刑。
对于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案件,常规做法是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多围绕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方面进行辩护,争取从轻处罚。但李雯菲律师在当事人被刑事立案侦查并取保候审后,第一时间全面介入,细致梳理证据链条,精准研判案件定性,提出无罪、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辩护意见,持续跟进案件进度,推动侦查机关核查事实。
按照常规,此类案件一般会进入审判程序,犯罪嫌疑人大概率会被定罪量刑。而实际结果是,公安机关主动撤回全案刑事起诉,检察机关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当事人无任何刑事案底。这与常规结果的差异在于,李雯菲律师通过精准的定性辩护和全程的程序把控,在侦查阶段就阻断了刑事追责风险,让当事人免受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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