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远波律师代理被告人廖XX,就合同诈骗罪指控展开辩护。
2023年,广东省深圳市某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廖XX、白XX伙同他人成立实业公司,以代持房产获高额收益为诱饵,诱导17名被害人办理贷款并出借资金,实际将资金私分、挪作他用,最初指控诈骗金额598万余元,后法院认定为576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涉案公司2020年9月在河源市注册,白XX为法定代表人,廖XX负责对外宣传、发展客户。二人通过相亲交友等取得被害人信任,签订协议后未按约履行。2022年,廖XX被抓获,白XX经传唤到案后又被抓。
公诉机关认为,廖XX与白XX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他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资金。
当事人廖XX面临着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重刑及承担巨额赔偿的风险,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较长刑期和经济上的巨大损失。
接受委托后,姜远波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查阅卷宗材料,迅速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一是在法律定性上,提出廖XX不具有合同诈骗罪要求的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心态,他并非公司员工,也是投资受害者;二是证据层面,指出部分受害人已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确认双方为民间借贷关系,本案定性存疑;三是明确廖XX从公司收取的仅为居间介绍费用,未参与赃款分配。
庭审中,公诉机关坚持指控廖XX构成合同诈骗罪。姜远波律师回应称:“廖XX本身也是受骗者,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并针对公诉机关的证据进行详细质证,强调民事裁定书对案件定性的影响。
法院最终认定本案系合同诈骗案件,廖XX收取的介绍费属于违法犯罪所得,其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采纳了姜远波律师关于部分事实的陈述,但未改变定罪。判决廖X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白XX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二被告人共同赔偿17名被害人相应经济损失;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本案取得按法律规定定罪量刑的结果,为当事人在辩护过程中争取了合法表达意见的机会。
本案在指控金额巨大、证据复杂的情况下,凭借姜远波律师对案件的精准分析和专业的辩护能力,最终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辩护,充分展现了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实战水平。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