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综合考虑情节,判处被告人麻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XX年XX月XX日8时许,在XX县李xx小区,被告人麻XX先后潜入3x号楼4xx室、4xx室、3xx室三户居民家中,窃取现金共计1700元。公诉机关以麻XX多次入户盗窃且有犯罪前科为由,主张对其从重处罚。麻XX曾在2006年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接手本案的,是2018年开始执业的律师王敏利。该律师第一时间会见被告人麻XX,详细询问案发经过。随后,逐页翻阅卷宗,在其中发现麻XX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还在案发后积极退赔了全部赃款1700元,并取得了其中一名被害人杨XX的谅解。
在审查起诉阶段,麻XX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王敏利律师围绕量刑情节展开辩护,指出麻XX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等。同时针对其犯罪前科,说明前次犯罪距今已近二十年,此次犯罪系偶发,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王敏利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已承办案件逾5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70%。他认为,在刑事辩护中,深入审查证据、挖掘案件细节,才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更有利的结果。他还构建刑事辩护的知识体系,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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