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阿拉善盟,一名劳动者于2018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未约定绩效工资。但公司每月按时发放绩效工资,持续了八年之久,劳动者已将这部分绩效工资视为工资固定组成部分。春节后,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突然通知取消绩效工资,导致劳动者工资大幅减少,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有权单方面取消绩效工资。
彭佩荣律师自2001年起在内蒙古阿拉善盟执业。接手此案后,他从全案材料中锁定了八年的银行流水作为突破口。这份证据的原始状态为:
时间跨度长达八年,形式是银行出具的工资卡流水记录,内容清晰显示每个月绩效工资的发放情况。
彭佩荣律师1996年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学系,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件,擅长精准拆解案件核心痛点、制定高效解决方案,尤其专精于民商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等领域。在本案中,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相关法律领域的深入理解,使其能够敏锐地把握案件关键,精准定位证据突破口,为维护劳动者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接案后,彭佩荣律师第一件事就是要求劳动者提供相关证据,凭借其逾6000件的办案经验,他着重关注了八年的银行流水。在审查过程中,他发现银行流水清晰记录了每月绩效工资的发放情况,且金额相对固定,这与公司突然取消绩效工资形成鲜明对比。之后,他仔细比对了前后的工资条,发现取消绩效后工资明显减少。同时,他还收集了公司取消绩效的通知,包括红头文件、钉钉通知等。此外,彭佩荣律师还申请劳动仲裁,并提交了银行流水、工资条、取消绩效通知等关键证据。
在仲裁过程中,彭佩荣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最终,仲裁委认定用人单位单方面取消绩效工资的行为违法,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的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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