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爽律师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获公司法方向法学硕士学位。执业前,她曾任职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积累了深厚的司法审判实践经验。自2017年转型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公司法和商事纠纷领域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她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跨界知识储备,擅长为客户提供综合性法律解决方案。
2015年左右,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与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开始业务往来,由铁粉厂供应铁粉。期间部分业务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约定了交货地点、运输方式、验收标准、结算方式等内容,还明确了不同时间段铁粉和特铁粉的单价。业务期间,铁粉厂发送的货物由食品公司仓库主管签收,食品公司在铁粉厂出具增值税发票后支付了部分货款。2016年5月24日和11月30日,双方两次对业务往来进行结算,确认食品公司尚欠货款。之后双方继续业务往来但未再签合同,铁粉厂多次供货并开具发票,食品公司仅支付5万元货款,铁粉厂催款无果后提起诉讼。
该案的核心诉求是让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偿付所欠货款及逾期利息。案件存在几个难点:一是双方后期业务未签订合同,对于货物价格没有明确书面约定;二是需要确定以往交易习惯对价格认定的影响;三是要准确计算所欠货款的具体金额。
董爽律师接手此案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交易习惯的规定来组织证据。她详细梳理了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以及交易记录,确定了以往交易中约定的单价范围。在诉讼过程中,强调根据双方以往交易习惯来认定2017年货物的价格。对于铁粉价格,主张按以往合同约定的4050元/吨计算;对于特铁粉价格,考虑到原告陈述按4700元/吨计算系对自身权利的处分,予以认可。通过清晰的法律依据和合理的证据组织,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最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货款XXX.75元及自2018年7月23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的150%计算的逾期利息,并驳回了铁粉厂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起案例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对于同类买卖合同纠纷,在没有明确书面合同约定价格时,可依据交易习惯来确定货物价格;当事人在交易过程中应及时进行结算并保留相关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专业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够准确运用法律规定,合理组织证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提醒企业在商业活动中要重视合同签订和履行,避免因合同不完善引发纠纷。
在司法实践中,买卖合同纠纷是常见的案件类型。此类案件注重对交易习惯的认定和运用,这体现了司法在尊重市场交易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保障交易的公平和安全。随着商业活动的日益复杂,准确把握交易习惯和法律规定,对于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董爽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成功代理,为同类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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