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当事人A在拆除作业时被水泥过梁砸伤左脚,造成多发性骨折,这事儿就这么闹到了法院。A起诉要求被告B赔偿损失,还让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徐X承担选任过错责任。这时候,A找到了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的于彩霞律师。
这案子麻烦的地方可不少。原告最初主张房主C承担30%的过错责任,而且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了伤残结论,这可能让C面临高额赔偿。另外,C与施工方B之间的关系界定也存在争议,可能导致C承担连带责任。
于彩霞律师开始行动了。她先举证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自身操作不当等事实,提升原告自身责任比例。针对原告的伤残鉴定,她申请法院重新鉴定。还明确指出C与施工方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不应承担连带责任。那几天,她办公室的灯常常亮到很晚,材料铺了一桌子。
后来,法院认定原告与B之间形成劳务关系,B承担45%责任,原告自身承担45%责任,C承担10%责任。C此前垫付的20,400元归原告所有,无需另行支付。于彩霞律师成功将C的责任比例控制在10%,还避免了17.8万元的损失。
还有个类似的案子,A与某传媒广告公司、某文化传媒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于彩霞律师在诉讼中积极与对方沟通,促成调解。最终,两公司共同向A支付31万元调解款,双方就工作期间全部争议一次性解决。
另外,在股权转让纠纷案中,原告A与被告B签订协议后,B未配合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被告辩称股权代持协议系伪造,股权转让附有条件。于彩霞律师强调被告已确认签名真实性,且运用优先购买权程序规则,排除了被告的抗辩理由。法院判决公司将A持有的30%股权变更登记至B名下。
判决下来之后,这几起案子都有了圆满的结果。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维护,于彩霞律师也用专业和努力赢得了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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