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债权债务案件里,法律关系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玄机。仅有借条而无交付凭证,大额现金借贷关系能否成立是关键。施贝贝凭借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和跨领域能力,做出了精准判断。她深知在债权债务纠纷中,证据的证明力至关重要,而她的初级社工证赋予她更敏锐的社会洞察力和沟通能力,能更好地把握案件细节。
施贝贝的关键动作十分有效。她首先强化借条的证明力,本案中的借条内容清晰、形式完整,且由被告亲笔签名,本身就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同时,她提供了原告名下某公司工商信息,侧面证明原告具有一定的现金出借能力,对“现金交付”的合理性进行了补强。此外,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施贝贝利用缺席审理规则,代理原告清晰陈述事实,提交证据,使得法院能够依据原告的主张及证据作出缺席判决,全额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判决原告胜诉。施贝贝秉持“用专业办案,用温度执业,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利益”的理念,通过强化证据和利用规则,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施贝贝代理的另一起婚姻家庭案件中,原告陆XX以被告龚XX婚后出轨导致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被告龚XX不同意离婚。施贝贝作为被告代理人,精准把握证明标准,指出原告主张的“出轨”缺乏充分证据证明,未能达到法定离婚标准。她还强调双方感情基础与修复可能,陈述了双方自由恋爱、结婚多年、育有子女的良好感情基础,并解释了双方分居的原因,动摇了法官认定感情破裂的心证。对于原告提出的分割拆迁款等诉求,她明确指出相关款项为家庭共同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避免了财产分割问题的复杂化。最终,法院判决不离婚,成功维护了当事人不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
还有一起款项性质争议案件,上诉人冯XX主张与被上诉人孙XX之间11万元款项系合伙投资款,投资失败不应返还,孙XX则主张为借款。施贝贝在二审阶段紧扣核心证据,抓住冯XX在微信中的关键承诺,论证其更符合民间借贷中债务人承诺还款的意思表示。她还从合伙关系的构成要件出发,有力反驳了冯XX关于合伙关系的主张。对于冯XX在二审中申请的证人证言,她通过质证指出该证言无其他证据印证,属于孤证,成功削弱了其证明力,促使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处理此类交叉案件,核心在于精准把握不同法律关系的特征和证据规则。施贝贝常说要“用专业办案,用温度执业”,在这些案件中,她正是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对案件的细致处理,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可借鉴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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