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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从犯认定,助诈骗犯获轻判一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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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3 · 133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95人 执业4年
律所:福建厦宇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2202210531180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260534843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执业优势】 - 刑事辩护成功率75%+(近3年办理刑事案件47件,其中36件获不批捕/缓刑/减刑结果) - 法官视角精准预判案件走向,擅长从公检法办案思维中挖掘辩护突破点 - 独创「三阶刑事风控体系」,为企业与个人提供刑事法律风险诊断 【核心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主攻方向): - 经济犯罪辩护(诈骗、非法经营、职务侵占) - 暴力犯罪辩护(故意伤害、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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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名绰号“野鸡”“鸡X”的男子张X,2001年3月出生,中专文化,原住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2020年4月,他受高薪诱惑,与他人一同从云南偷渡至缅甸果敢,加入“东城某橘子酒店”诈骗窝点,从事“杀猪盘”诈骗活动;同年10月离开该窝点。2020年12月,他又偷渡至缅甸勐波县,加入“胜利大厦”诈骗窝点,从事“裸聊”诈骗,直至2021年12月离开。张X在境外诈骗窝点实施诈骗时间共计18个月,因非法出境,于2022年8月5日被公安机关行政罚款四千八百元。2024年7月23日,张X主动向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投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自首从犯认定,助诈骗犯获轻判一年二月

处理这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偷越国(边)境案件经验丰富的福建厦门的陈健律师,是福建厦宇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

公诉机关指控张X犯诈骗罪(有其他严重情节)、偷越国(边)境罪(结伙偷越),数罪并罚,建议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零八百元。陈健律师作为张X的辩护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基本事实不持异议,同时提出张X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从犯胁从犯等法定及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请求法庭在认罪认罚量刑建议基础上给予更大幅度的从轻从宽处罚。

在办理此案时,陈健律师执业已多年,面对这起涉案人数众多、诈骗窝点分布在缅甸多地的复杂案件,他投入大量时间阅卷,梳理张X参与的具体时间段和行为,确保与其他被告人的供述相互印证,有效维护了张X的程序性权利。在案件辩护中,陈健律师侧重于证据链整理。他及时向法庭提交张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准确认定自首情节;通过梳理张X在窝点中的角色,积极争取从犯认定;提出张X在窝点内被限制人身自由、被当作“猪仔”卖入,应认定为胁从犯的辩护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协助张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还提出张X因非法出境已被行政罚款应折抵本案偷越国(边)境罪的罚金

法院经审理,认定张X系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首成立,依法从轻处罚;张X在诈骗集团中非组织者、领导者,仅系底层业务员,听从上级安排实施具体诈骗行为,被认定为从犯,依法减轻处罚;认为张X系被高薪诱惑主动偷渡出境,虽受到一定管控,但并非被暴力胁迫加入,不符合胁从犯特征,未采纳该意见;最终采纳了公诉机关提出的相对轻缓的量刑建议。法院认定张X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具有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等情节,同时考虑其因非法出境已被行政处罚的罚款可折抵罚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诈骗罪)并处罚金六千元,拘役三个月(偷越国境罪)并处罚金四千八百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一万零八百元。

陈健律师长期认为,在刑事辩护中,要精准把握案件细节,充分挖掘当事人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虽然此案中胁从犯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通过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的三重情节,张X获得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范围内最优结果,其刑期与同案中诈骗时间更短、无自首的被告人相比有明显优势。

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人员,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在陷入困境时,及时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并积极配合律师,争取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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