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起,原告朱X陆续向被告王某飞、韩XX出借款项,被告多次出具借据确认总欠款975000元,后仅偿还部分款项,原告主张81万元本金未还。被告以名下两处房屋承诺抵押抵债但未办理过户,王某飞当庭抗辩欠款数额不准确,韩XX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核心争议焦点为借款本金认定、已还款项性质、债务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原告对抵押房屋是否有优先受偿权以及逾期还款利息计算。
执业不久的阎乔在一次合同纠纷案件中,因证据梳理不细致导致败诉,这让他意识到证据在案件中的重要性,此后便专注于合同、家事等民商领域案件。在民间借贷领域,外人难以跨越的门槛在于证据的关联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复杂法律条文的精准适用。
面对此案,阎乔警觉到证据链构建的重要性,他全面整理银行流水、转账凭条、多份《借据》、房屋产权证、保全材料等证据,形成“证据链闭环法”,将多年转账记录、多份借据等证据串联起来,形成完整、合法、关联的证据体系,有效反驳被告的数额抗辩。针对款项性质,他结合借据约定及法律规定,精准主张不同阶段还款的性质,该主张获法院全部采纳。在法律适用上,他结合《民法典》及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出具专业法律意见,明确法律适用规则。此外,他还及时为原告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被告转移财产。
阎乔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民商领域案件200余件。他建立了民间借贷案件裁判文书数据库,累计梳理100+份裁判文书,总结出8个常见裁判分歧点。“证据链闭环法”已应用于20起案件,大幅提高了胜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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