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A与被告人B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国家专项资金61.597898万元,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A委托了吕泽宇律师为其辩护。吕泽宇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刻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详细掌握案件经过,随后向法院申请全面查阅本案卷宗材料,涵盖审计报告、银行流水、合同文件、证人证言等核心证据。
吕泽宇律师至今已有5年。在实习及执业期间,在律所刘主任的指导下,办理多种类型案件,协助承办开庭忻州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百余笔,积累了大量金融借款类案件的实践经验。这些经历使得他在审查本案证据时,有着更为敏锐的视角。在梳理证据时,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快速抓住关键要点。他仔细比对审计报告和银行流水,从中寻找可能存在的漏洞和矛盾点,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吕泽宇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结合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A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已缴纳),涉案工程款306815.49元依法退还xx县财政局。在庭审前,吕泽宇律师还补充提交了一份关于被告人A个人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以支持其在罚金刑上予以考量的辩护意见。
吕泽宇律师处理此类合同诈骗案件,一贯采用先全面阅卷、固定核心证据,再深入分析案情确定辩护策略的方法。他会仔细梳理证据,从中找出对当事人有利的关键要点。他执业领域集中于刑事辩护、民商事金融、合同纠纷等。在面对合同诈骗案件时,他会从当事人的主观意图、退赃情况、认罪态度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为当事人制定最合适的辩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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