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镇江市XX区人民法院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应X伙同他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使用微信收款码、银行卡协助转移资金229万余元,情节严重。这起案件在法律实务中面临着较大的挑战,毕竟涉案金额巨大,被告面临着较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就在应X感到无助之时,他委托了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张琪律师担任辩护人。张琪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拥有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是双证律师、合伙人律师,秉持着“勤奋是立身之根,务实是成事之道”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张琪律师深耕多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成功办理了大量的取保、不起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同类案件经验。他还是镇江地区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江苏镇江地区有着良好的执业口碑。
接受委托后,张琪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全面审查案件证据与资金流水,仔细核实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地位与获利情况。通过严谨的调查和分析,张琪律师发现被告人应X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全额退赃。
在庭审中,张琪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围绕从犯、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初犯、社会危害性较小等从轻、减轻情节,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他用清晰的逻辑和有力的证据,向法庭阐述了被告人应X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理由。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琪律师的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应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展现了张琪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通过全面审查证据、精准把握案件关键情节,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解决了法律实务中此类案件的痛点与难点,也为类似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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