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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迷局中为无辜者撕开自由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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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2 · 1939人看过
导读:三十余年刑事实务经验,李学清律师是证据攻防专家。在妥某涉嫌故意杀人案中,紧扣“证据不足”,善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窗口,区分违法犯罪边界,最终让妥某获存疑不起诉,守护其自由与名誉。
证据迷局中为无辜者撕开自由缺口

存疑不起诉,意味着当事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人身自由与名誉得以维护。在妥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的重大刑事案件中,李学清律师做到了。

这起案件中,被不起诉人妥某因涉嫌参与预谋并提供资金用于购买毒品海洛因,被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认定妥某与他人共谋,为购买毒品提供大额现金,并据此立案侦查,于2019年7月5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案件由大理市公安局移送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后层报至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此时,李学清作为委托辩护人介入。拥有三十余年刑事实务积淀的他,熟知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各阶段关键节点。他依法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提交法律意见,重点围绕主观故意缺失、资金用途不明、证据链条断裂等关键问题展开辩护。他擅长在“证据迷局”中快速定位核心矛盾点,深知在重大命案中,即便涉案金额巨大、情节敏感,只要关键事实缺乏确实、充分证据支撑,就应坚决主张“疑罪从无”。

检察院于2019年12月10日第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20年1月9日补查重报,期间还依法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李学清善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窗口,通过及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申请听取辩护人意见、推动退回补充侦查等方式,引导检察机关全面审视证据缺陷。

他还能精准区分行政违法刑事犯罪边界,即便当事人涉及毒品相关资金往来,若无法证明其具有杀人或贩毒的共同故意,不能仅凭资金流向推定刑事犯罪。并且,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在事实存疑时,推动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既保障人权,也节约司法资源。

最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认为,经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南涧县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妥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妥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李学清所在的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构建了一支老、中、青三代融合的“金字塔式”刑事辩护团队。资深律师担任团队“战略中枢”,深谙司法实践与裁判逻辑,主导重大疑难案件的整体策略制定;骨干律师作为中坚力量,精通证据攻防、庭审对抗与检法沟通,擅长将辩护策略精准落地;青年律师及法律助理熟练运用法律科技与大数据工具,负责类案检索、文书起草、流程跟进及前沿问题研究,为团队提供高效支持与创新动能。在这样的团队协作下,李学清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李学清不仅在业务上出色,还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他担任鹤庆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还被宾川县人民政府聘请为法律顾问,被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聘任为兼职教授,被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聘任为法律型听证员、选任为人民监督员,被弥渡县人民检察院聘任为第一届听证员。他还两次向南涧县关工委捐赠助学款。2024年,他获当事人赠锦旗“崇法明德、鼎信天下”。

不起诉不是“侥幸”,而是证据规则的胜利。李学清以专业、细致、坚定的辩护,成为守护无辜者免受错误追诉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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