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原告A与被告A的建材供货合同纠纷,杨国鹏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没有一味追求判决,而是灵活选择了调解方式。他深知调解相较于判决程序,能有效缩短债权实现周期,降低委托人的维权成本。这种选择体现了他以“结果导向”为核心的执业理念,融合“法律+商业”双重视角,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设计合理还款方案
杨国鹏律师作为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凭借多年在民商领域的经验,结合委托人的债权诉求和被告的履行能力,设计了合理的分期还款方案。他提出被告A分两期支付拖欠货款,同时设置了违约惩罚条款,若任意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需另行支付违约金及相应利息,且原告有权就全部未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这样的方案最大化保障了委托人的债权实现,防范了对方违约风险。
积极沟通协调推动调解
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杨国鹏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良好的沟通能力,积极与法院、对方当事人沟通协商。他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向被告A释明其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同时兼顾双方实际情况,推动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实现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与纠纷高效解决的双重目标。在四川南充本地,他的这种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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