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某建筑装饰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在负责杭州某幕墙工程项目管理时,因在工程款审批环节为劳务包工头提供帮助,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移送审查起诉,涉案金额7.8万元。公安机关提供了工程款审批流程、款项往来记录及证人证言等证据。然而,这些证据关联性和完整性存在明显瑕疵,关键事实缺乏直接证据支撑,这成为己方的困境。
执业6年的蔡泽业律师在委托人被移送审查起诉后正式介入案件,他深知刑事案件证据的重要性。当他第一时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时,停住了——他此前处理过多起刑事案件,深知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对案件走向的影响。蔡泽业立即开始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链条。
蔡泽业律师有一套“证据筛查法”,重点梳理工程款审批流程、款项往来记录及证人证言。他建立了一个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数据库,里面涵盖了近五年同类案件的裁判文书。通过对比分析,他指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委托人存在“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核心构成要件,不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起诉标准。
在审查起诉阶段,蔡泽业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辩护意见,详细阐述证据不足的法律依据。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他进一步针对补充证据进行质证,明确指出补充材料仍未弥补原有证据缺陷,无法达到起诉所需的确实、充分标准。最后,他向检察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结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论证本案不符合起诉条件,请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被检察院采纳。蔡泽业的“证据筛查法”累计应用于20余起刑事案件,其中成功让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有5起。他正计划将这套方法整理成一份《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手册》,供同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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