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约彩礼这件事上,不少人都存在误区。比如有人觉得给出去的所有东西都算彩礼,将来要是婚没结成,对方都得原样还回来。
就拿之前一个案例来说,男方和女方订婚后又分手了,男方要求女方全额返还支付的彩礼现金、金银首饰、高档烟酒等,总价值好几十万。这里面男方主张的烟酒、食品等,其实在法律上可能不算彩礼。像这种情况,如果当初没有明确是彩礼,只是普通的人情往来或者恋爱期间的消耗品,那就不能算彩礼要求返还。
那么普通人遇到婚约彩礼纠纷该怎么做呢?第一步,得厘清款项性质,区分彩礼与赠与。如果是那种增进感情的赠与行为,比如转账买手机、手表等,就不该纳入返还范围。法律依据是,赠与一旦完成,一般不能随便要回来。第二步,强调诚实信用原则。要是双方已经就主要彩礼款项达成退还合意并且实际履行了,一方再就已解决的纠纷起诉,这就违反诚信原则了。第三步,要是能证明对方存在过错,比如在交往中有不当行为给自己造成身心伤害,那对方就无权要求全额返还。第四步,对于已经消耗的物品以及具有人身属性的饰品,主张不予返还。
再看另一个案例,有个男方和女方订婚后没结成婚,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等财物。女方就按照上面这些做法,成功阻断了除特定首饰外的大部分返还责任,减少了经济损失。所以说,在婚约彩礼这事上,得清楚这些关键要点,维护好自己的权益。核心原则就是,涉及彩礼问题,多留个心眼,按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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