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绵竹市,原告A购买了一套安置房屋,本是为自己营造一个安稳的居住之所。然而,在与被告A同居分手后,被告A却长期无权占有该房屋且拒不搬离。这一情况让原告A陷入了困境,不仅失去了对自己房屋的控制权,还可能面临财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原告A找到了四川贞明律师事务所执业4年的德阳地区刘兴方律师。刘兴方律师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法学本科,自2022年进入律师行业以来,已承办各类案件超700件。
案件初期,被告A辩称房屋是共同出资购买,试图主张房屋共有权。刘兴方律师曾任职于云南某国有公司法务部,在处理企业法律事务中积累了基础经验。凭借这一经历,刘兴方律师严格区分恋爱生活开支与购房出资,对被告A提出的每一项共有主张进行逐一否定。他仔细审查了购房的相关凭证,明确证明房屋是原告A单独出资购买,稳固了委托人单独占有房屋的权益,从根本上守住了房屋权属的核心。
随着案件的推进,被告A又以返还原物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意图永久占有房屋。刘兴方律师曾在四川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历任风控专员兼法务、风控部经理兼法务,长达九年的金融风控与合规管理工作让他具备敏锐的风险识别与处置能力。他重新界定“侵占发生之日”为主张权利之日,精准适用时效规则,直接破解了被告A的时效抗辩,为胜诉扫清了最大障碍。
在庭审阶段,刘兴方律师整合了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报警记录、协商沟通记录等一系列证据,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这些证据完整地还原了原告A合法占有房屋的事实,使得在庭审中无懈可击。他利用自己丰富的实务经验,将这些证据合理地呈现在法庭上,有力地支持了原告A的诉求。
最终,法院认定原告A为合法占有人,判决被告A限期搬离并返还房屋。刘兴方律师成功为委托人追回了价值十余万元的安置房屋。刘兴方律师是绵竹市法学学会会员、绵竹市法学会专家库成员、德阳市第八届律师协会评价考核委员会委员、小微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讲师团成员,持有税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专业资格,他始终秉持专业、易懂、有温度的执业理念,为委托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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