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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张合同引发的装修款纷争,谁该为欠款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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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2 · 121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耀贤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430人 执业4年
律所:云南亚尊(建水)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25202210452384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
咨询电话:14787803591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李耀贤律师:具有十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能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拼尽全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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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装修本是件好事,可要是工程款出了问题,麻烦就来了。原告尹某某和被告云南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为装修款起了争执,闹上了法庭。原告觉得被告该付剩下的工程款,被告却不这么认为。这工程款到底该谁出?法院又会怎么判呢?
两张合同引发的装修款纷争,谁该为欠款买单?

案件事实背景

原告尹某某把云南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XX远某百货经营有限公司及案外人张X告上了法庭。事情得从2019年3月说起,XX公司和被告签了装修承包合同,把XX远金方商业广场部分装修工程包给了被告,被告又让原告去做商场办公区及卫生间等配套区域的装修。工程结束后,结算下来一共是568,755.9元,可原告只拿到了40万元,剩下的168,755.9元以及利息、律师费啥的都没给。所以原告就要求这三被告一起承担付款责任。被告委托了云南亚尊(建水)律师事务所的李耀贤律师来应诉。

核心争议点及拆解

1.原告是不是工程实际施工人,双方是什么关系

法院查明的事实:证据显示,案涉装修工程是原告组织施工的,相关费用也是原告垫付的,这说明原告是实际施工人。而且被告和XX公司签的《装修承包合同》是后来为了结算才补签的,是原告没有装修资质,借用被告的资质签的合同,这个合同是无效的。

双方各自主张:原告主张自己是实际施工人,和被告是分包关系,有权要剩下的工程款。被告则辩称原告只是涉案项目的授权代表,双方不是分包或承揽关系,原告没有独立债权请求权,不能向被告要工程款。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认为原告确实是实际施工人。虽然被告说和原告是授权代表关系,但从实际情况看,被告在收到XX公司的工程款后,占了本应属于原告的部分款项,没有合法依据,所以被告要承担付款责任。

2.三被告是否要共同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法院查明的事实:被告作为被借用资质方,和XX公司签合同不是真心的,只是形式上签了。原告要求张X承担连带责任和支付律师费,没有足够的合同依据和法律支持。

双方各自主张:原告要求三被告一起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包括剩下的工程款、利息和律师费。被告则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认为自己不该承担律师费,张X也不该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支持了被告的部分观点,判决被告和XX公司一起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68,755.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了原告让张X承担连带责任和支付律师费的诉求。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被告云南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XX远某百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尹某某支付工程款168,755.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了原告要求张X承担连带责任及支付律师费的诉求。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在做工程的时候,一定要有合法的资质,没有资质借用别人的资质签合同,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签合同的时候,要把各项条款写清楚,工程款怎么付、什么时候付,都要明确。要是遇到工程款纠纷,要及时收集证据,像施工记录、费用支出凭证这些,对维护自己的权益很有帮助。

结尾

这个案子里,法院最终明确了被告和XX公司要付工程款,驳回了不合理的诉求。李耀贤律师在这个案子里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本科,有深厚的理论功底。执业以来成功代理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案件,经验丰富。他在庭审中精准界定法律关系,否定了原告“工程分包关系”的主张,还有效抗辩了不合理诉求,减轻了被告的责任负担。正是他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让他能在复杂的案件中精准剖析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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