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XX与陈XX本是朋友关系,因陈XX资金周转需要,多次向杨XX借款。然而借款后,还款却成了难题。杨XX找到广东竞德(揭阳)律师事务所的薛怡雯律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薛怡雯自2020年开始执业,在民商事诉讼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执业至今,薛怡雯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5件。她曾在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熟悉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在企业法律顾问方面有十余年实践经验,还曾连续多年担任广东省林业局某下属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律师。这些经历让她在处理各类案件时游刃有余。
面对杨XX的困境,薛怡雯首先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原来,双方于X年某月某日签订了《借款协议》,确认被告尚欠原告本金若干万元,并约定了利息。但协议签订后,被告虽有部分还款,仍有本金未还清。薛怡雯深知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证据是关键。她指导杨XX整理出身份信息、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记录、借款协议、委托代理合同、发票等证据。
在法庭上,薛怡雯依据这些证据,清晰地阐述了借贷关系的合法性。她指出,原告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等方式向被告支付款项,《借款协议》也明确了欠款金额和利息约定,借贷关系事实清楚。然而,被告陈XX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薛怡雯认为,虽然被告未作答辩也未提交证据,但根据现有的证据足以认定借贷事实。对于利息问题,她指出双方约定的月利率过高,原告主张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某%计算,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由于双方在《借款协议》中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不满足协议中关于违约方承担实现债权费用的前提条件,这部分主张可能难以得到支持。
最终,法院认为原告主张的借贷关系有转账凭证及《借款协议》为证,合法有效。被告尚欠原告本金若干万元,应予返还。关于利息,支持了原告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某%计算的主张。而对于律师费、保全费等,因不满足协议条件,不予支持。
薛怡雯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杨XX成功追回了大部分欠款。她也因其出色的表现,成为揭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在法律领域不断发光发热,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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