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案件中,通常情况下,当一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要求变更抚养费时,常规处理思路多是围绕一方经济状况的重大变化,如失业、患病等不可控因素,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降低抚养费。并且在共同财产分割和探视权问题上,一般会着重强调法律规定的原则性条款,希望法院按照常规标准进行判决。贾如梦律师拥有多年执业经验,在处理案件方面经验丰富。然而,在张X与李X离婚纠纷上诉案中,贾如梦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她提交了张X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证明,主张其目前无固定收入,原判抚养费过高。同时,针对共同财产问题,指出女方在微信聊天中的认可内容,并主张法院明确探视权具体方式。
按照常规,如果以个人主动离职作为降低抚养费的理由,很可能不被法院认可,抚养费维持原判的可能性较大。在共同财产分割和探视权方面,若没有充分的新证据,法院大概率会维持一审判决或不予支持相关诉求。不同的是,实际结果是二审法院虽认定张X主动离职不能成为降低抚养费的充分理由,但因离职事实确已发生,酌情将抚养费从2700元/月调低至1500元/月;对共同财产及探视权主张,因证据不足或未在一审提出,不予支持或告知另案处理。与常规结果相比,成功降低了抚养费,为当事人减轻了长期经济负担,同时也为后续另行主张探视权及财产分割保留了路径。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常规的法律处理路径是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原告需提供较为单一直接的证据,如借条等,法院依据这些证据进行判决,对于逾期利息的起算点也多按照常规的法律规定来确定。但在孙X与徐X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贾如梦律师接受委托后,收集了微信聊天记录、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通话录音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贷事实及催款过程。庭审中依法申请缺席审理,并向法庭清晰展示了证据。
按照常规,在被告缺席且证据不够充分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不会全额支持原告诉请,逾期利息的起算点也可能不会按照原告首次催款之日来确定。实际结果是法院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判决被告偿还本金并支付自原告起诉主张权利之日起的逾期利息。与常规结果相比,成功构建完整证据链使法院全额支持原告诉请,并精准确定了逾期利息起算点,充分维护了当事人利益。
在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常规做法是在处理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时,多依赖法律条文规定,对于被告提出的抗辩理由,可能较难突破常规进行反驳。贾如梦律师在郭X与贾X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中,调取了前次离婚判决书、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权属证明、房屋建造及使用情况证据等,证明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针对被告“分割后无法生活”的抗辩,指出离婚后财产分割是法定权利,被告仍可使用西侧房屋,不影响其基本居住。
按照常规,若被告以无法生活为由抗辩,法院可能会对财产分割持谨慎态度,甚至不进行分割。实际结果是法院采纳了分割方案,但将配房三间因权属不明暂不处理。与常规结果相比,成功证明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并说服法院采用“按现状分割使用”方案,既实现了原告对部分房屋的独立使用权,又避免了强制拍卖等复杂程序,还为当事人保留了另行主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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