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纠纷的世界里,很多当事人认为只要手握合同,权益就能得到保障。然而,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实际履行等问题,常常被忽视。这种看法,在张居宽看来,需要被重新审视。
张居宽毕业于南京大学,2004年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那时,他在企业日常法务中不断钻研,力求精于法律,在劳动人事、合同法等领域积累了独到的见解和知识储备。正是这段企业法务的经历,让他看到了法律在企业运营中的重要性,也促使他在2008年转入律师行业,开启了新的征程。
张居宽对法律行业有着深刻的洞察。他认为,法律不仅仅是条文的堆砌,更是解决实际问题的工具。在处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时,三原告的亲属因车辆冲入河中溺水身亡,认为案涉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相关被告未尽管理职责。张居宽注意到,这类案件的关键在于确定事发道路的管理者以及管理者是否存在过错。最终,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相关被告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他还认为,合同的签订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在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甲公司诉被告乙公司支付融资咨询服务费及违约金。被告辩称《服务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无效合同。张居宽通过审查《服务协议》的签订背景、时间合理性及原告是否实际履行服务义务等关键问题,帮助法院认定案涉《服务协议》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原告未证明已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服务,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张居宽在工作中有着自己的方法和原则。他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寻求及维护客户利益最大化。在处理案件时,他注重收集证据,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委托他代理。他积极参与诉讼,提交相关证据,明确提出被告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等核心抗辩意见,围绕合同相对性、实际施工人认定等关键法律问题展开辩论,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
2009年,张居宽正式开始独立执业。随着案件数量的增加,他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如何在众多案件中保持高效、准确的处理,成为他需要解决的问题。他不断学习和总结经验,形成了处理法律事务的开阔思路和务实作风。他既善于诉讼,又长于综合法律事务的策划和有效解决。
2022年起,张居宽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间,他凭借精深的专业智慧和高超的法律技能,代理案件全部胜诉。这不仅体现了他的专业能力,也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赖。
张居宽认为,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他作为一名律师,有责任运用法律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他将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作为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他将带领团队在法律领域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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