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祁某某(男,哈尼族)和杜某某(女,汉族)于2019年在福建打工时相识并同居,2021年8月登记结婚,同年8月生育女儿祁XX。婚后,两人因生活琐事频繁产生矛盾,夫妻感情逐渐不睦。2023年2月,祁某某因家中事务返回云南建水老家,将女儿留在杜某某身边照料,此后两人开始分居。分居期间,杜某某拒绝祁某某探望女儿,还常以孩子为由向祁某某索要钱财,这让祁某某彻底失望,认为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于是委托李耀贤律师提起离婚诉讼。祁某某提出诉讼请求:一是判令双方离婚;二是判令女儿由自己抚养,杜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至女儿年满18周岁;三是本案诉讼费由杜某某承担。
二、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祁某某主张,婚后双方因生活琐事矛盾不断,分居近二年,且杜某某拒绝自己探望女儿、索要钱财的行为,让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杜某某虽未明确表达夫妻感情状况,但同意离婚。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分居近二年,且杜某某同意离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予离婚。
(二)子女抚养权归属
祁某某认为女儿应由自己抚养,理由是杜某某在分居期间的行为不利于孩子成长。杜某某未明确提出抚养权主张,但孩子一直跟随她生活。法院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考虑到女儿在分居期间一直跟随杜某某生活,已形成稳定生活习惯,判决女儿由杜某某抚养。
(三)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祁某某要求杜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至女儿年满18周岁。法院综合考虑祁某某的经济负担能力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酌定祁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自2025年1月起按月支付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支持祁某某离婚的核心诉求,同时明确女儿由杜某某抚养,祁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自2025年1月起按月支付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案件受理费150元由祁某某承担。
法律建议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遇到矛盾要及时沟通解决,避免矛盾积累导致感情破裂。如果婚姻确实无法维持,在处理离婚和子女抚养问题时,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理性协商。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尾
这起离婚案件中,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准予离婚,并明确了子女抚养和抚养费支付事宜。李耀贤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精准论证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助力祁某某实现了离婚的核心诉求。李耀贤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本科,从2022年执业至今,成功代理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案件。他职业生涯始于司法体系内部,先后在法院与公证处任职,熟稔诉讼程序与证据规则。在本案中,他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得以充分展现,能够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分析方案。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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