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为了让孩子能有更多的才艺和技能,许多家长都会为孩子报名各类培训班。原告A(监护人)就是这样一位家长,他为自己的孩子原告B(未成年人)与某文化传播公司分公司签订了《艺术培训服务合同》,满心期待孩子能在培训中有所收获。然而,合同履行过程中却出现了意外,分公司突然停业,拒不退还剩余课时费用,这让原告一家陷入了困境。于是,他们找到了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杨稳定律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杨稳定律师,执业四年,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同时担任律所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她深耕民商事诉讼、企业合规与刑事辩护三大核心领域,在民商事法律服务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各类复杂案件。
在这个案件中,原告与被告A(某文化传播公司分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为未成年人提供多项课程培训,服务期限三年,原告一次性支付了数万元高额课程费用。孩子正常上课完成部分课次后,被告于2022年11月起无故停止全部课程,关闭教学场所,既不告知复课时间,也不退还剩余课时费用。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已停止经营,且分公司无独立财产可供承担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分公司民事责任应由总公司承担,于是原告委托杨稳定律师将分公司及总公司一并诉至法院。
庭审中,二被告均未到庭,未答辩、未举证,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杨稳定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重点论证了三点。首先,案涉教育培训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停业构成根本违约。这一点是基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被告的违约行为做出的判断。其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杨稳定律师精准地适用《民法典》第七十四条分支机构责任规则,深度穿透分支机构责任,将总公司纳入责任范围,解决了“分公司关门、总公司不管”的行业顽疾,显著增强了赔付能力。最后,剩余课时费金额明确、证据充分,被告应退还费用并支付利息。杨稳定律师根据合同约定课次、已上课次、总费用科学计算退费金额,数据清晰、计算严谨,确保法院全额支持剩余课时费用。同时,结合违约时间、损失程度,依法主张利息并获得法院认可,弥补了家长资金闲置损失,体现了法律对违约行为的否定性评价。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杨稳定律师的意见,依法判决:被告A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剩余课程服务费,并支付相应利息;被告B对上述债务在分公司未清偿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案件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杨稳定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她不仅在这一起案件中取得了胜利,还在同类案件中实现了批量胜诉。对于同类案件,她统一代理、标准化举证、集约化庭审,形成了批量胜诉效果,彰显了专业稳定的办案能力。此外,她还通过诉讼将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维权成本判由被告承担,实现了家长“零成本维权”,降低了维权经济负担。
杨稳定律师始终坚守专业、严谨、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在这个案件中,她聚焦少儿教育培训消费纠纷,以专业法律力量保护普通家庭财产安全,帮助众多家长从“机构跑路”的困境中挽回损失,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她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律师的使命,赢得了当事人、司法机关与业内同行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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