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被告人黄某低着头,神情紧张,面对法官的询问,眼神闪躲。这起涉及23.56万元的诈骗案,正在进行最后的宣判。而在案件背后,石晓波律师付出了诸多努力。
石晓波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有着扎实的民商法与侵权责任X理论基础,尤其在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认定与索赔等领域深耕多年。不过此次,他参与的是一起诈骗罪案件。
被告人黄某冒充“xx汇通公司投资总监”,这一虚假身份成为他行骗的第一步。他对外自称该身份,名片、会务资料均如此显示,让被害人杨某信以为真,从而签订了《合作协议》。石晓波深知,身份造假虽不必然构成诈骗,但可强化非法占有推定,所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对黄某的身份情况进行了细致调查。
2019年3月-12月,黄某带杨某赴广西多地考察,项目确有推进,有会议记录、差旅记录为证。然而,2020年1月起,项目已停滞,但黄某仍以“签约仪式”“书记同意”等虚假信息继续索要钱款。至2021年5月,共骗取183,760元,扣除车贷等合理支出,认定诈骗135,600元。石晓波和他所在的团队仔细审查每一笔资金流向,依据扎实的法律知识,精准区分哪些属于项目前期的合作成本,哪些是诈骗所得。
2019年9月,黄某以“杨某需借款20万”为由借得20万元,仅转交杨某10万元,另10万元用于个人还款及消费。虽于2021年12月归还,但非法占有目的明确,构成诈骗。石晓波强调,“民事纠纷”与“刑事诈骗”的界限在于“非法占有目的”,即便存在真实合作背景,若后期虚构事实、隐瞒资金真实用途,仍可构成诈骗。
石晓波所在的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团队分工明确。资深律师层作为方向舵与压舱石,精准研判案件核心争议点,为案件提供方向性指导;骨干律师层精通各类复杂案件的攻防技巧,将整体策略转化为具体执行方案;青年律师及助理层开展类案大数据分析、新兴法律问题研究等,全程跟进案件进度。在这起诈骗案中,团队协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案件受理初期的需求对接、案情分析,到中期的策略制定、证据收集、庭审辩护,再到后期的结果跟进、权益落地,每个环节都配备了最匹配的专业力量。
最终,法院认定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235,600元。这一结果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展现了石晓波律师及其团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专业与努力。石晓波秉持着“用尽一切合法手段,把当事人能拿到的赔偿数额最大化”的执业理念,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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