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晓娜律师代理某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省级代理商)。一审时,对方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合作平台停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服务年金100万余元并支付违约金。一审法院未严格区分合同主体与责任边界,错误认定该传媒公司存在“选任产品不当”,判决其返还服务费10万余元。
最初,当事人掌握的证据有限,对于证明自身已完成委托事务、平台停运责任不在己方的关键证据缺失。毕晓娜律师介入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锁定了三大核心抗辩点,并围绕这些要点展开了具体的证据补强行动。她提交了银行电子回单,以此证明款项已转交第三方;整理工作沟通记录,证实传媒公司仅收取合理佣金,且已全面履行省级代理服务义务。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对方可能会质疑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但毕晓娜律师回应称,案涉两份合同主体、权利义务相互独立,一审混淆合同关联关系错误判令传媒公司担责;传媒公司并非产品销售方,无退款义务,一审突破合同相对性加重了其责任。同时,她还指出一审存在严重程序与法律适用错误,将本案错误定为劳务合同纠纷,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第三方主体,且在第三方涉刑、资金未定性情况下未中止审理。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毕晓娜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一审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程序违法,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这起案件实现了从一审被判返款10万余元到二审零责任胜诉的重大逆转,成功为当事人避免了十万损失。
毕晓娜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证据问题时,采用了精准分析合同性质与履行边界、明确责任主体、指出一审程序与法律适用错误的方法论。通过梳理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反驳了对方的诉求,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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