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发生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张XX与被上诉人徐XX系母子关系。2024年10月,张XX与妹妹签订《赡养协议书》,约定由张XX主责赡养母亲徐XX直至百年,徐XX在场并同意。随后,妹妹将徐XX的银行卡等证件移交张XX。后因赡养方式发生争议,徐XX起诉要求张XX返还银行卡内款项及房租共计15万元。一审法院认定张XX构成不当得利,判令全额返还。张XX不服,提起上诉。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李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锁定一审判决的两大关键漏洞:一是涉案资金性质认定错误卡内款项主要来源于父母二人的退休工资及房屋租金,属于家庭共同赡养资金,并非徐XX个人财产;二是协议履行背景被忽略张XX支取款项系基于家庭合意的赡养行为,且已实际支出大量赡养费用。
二审中,李律师提交了三组关键证据:张XX账本记录老人开支、家人陈述视频证明家庭成员对“管理银行卡即用于赡养开支”的稳定共识,以及张XX实际支出凭证证明其已为赡养老人支出大量费用。二审法院采纳了律师关于“协议已无法继续履行,应结算后返还剩余款项”的核心观点,认定不应简单以不当得利否定家庭赡养资金管理的合理性,最终酌情扣除了张XX为赡养徐XX的合理支出,判决返还13万元而非一审的15万元。
这一改判不仅为当事人直接减少了2万元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在法律上确认了“家庭共同赡养资金”这一概念,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之所以能够在一审不利的局面下实现逆势改判,关键在于其律师团队具备扎实的证据组织能力和对家事法律关系的深刻理解。该所90%以上的律师毕业于清华、北大、人大、中国政法大学等顶尖法学院,15名以上律师拥有公检法工作经历,这种复合型人才配置使得律所在处理复杂家事纠纷时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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