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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承办数百案,刘晟律师成功挽回近30万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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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1 · 170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72人 执业7年
律所: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528201910089234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699343916
代表案例:19个
律师优势: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在读,十余年大型国企工作经验,大型工程项目经验。对工程技术、工厂运行维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经验丰富。同时具备深厚法律理论功底。深入研究公司类、合同类、非诉类法律业务,能够为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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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数据统计涵盖刘晟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办理的案件。他承办案件数百件,成功处理多起民商事、刑事类案件。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买卖合同、劳务者受害责任等纠纷中表现出色,累计为委托人挽回近30万元经济损失。以下案件均为真实办理,可脱敏核验。
累计承办数百案,刘晟律师成功挽回近30万元损失

总体数据展示

刘晟律师从2019年执业至今,在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6528201910089234。他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尤其深耕于刑事婚姻家庭案件领域,同时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等案件。在其承办的案件中,有多起成功案例,为委托人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涉及金额近30万元。

按案由逐一说明典型案件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案件难点:本案存在多个争议焦点,包括各某某的各项损失数额认定困难,需结合多种证据准确核算;被告一保险赔偿责任的承担存在争议,要明确交强险、商业险及驾乘人员综合保险的适用范围;被告二、被告三的侵权赔偿责任及责任比例难以确定;被告二提出“好意同乘”“协议已赔偿完毕”的抗辩,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律师动作:

2024年,接受各某某委托后,刘晟律师团队迅速厘清“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的竞合关系,确定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将保险公司、肇事司机、车主列为共同被告。

协助委托人全面收集整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交通费及住宿费票据、保险单等证据,精准核算各项损失数额。

庭审中,提交完整证据链,清晰证实事故真实性、各某某伤情与事故的因果关系、伤残等级及“三期”期限,明确各项损失的计算依据。

针对被告二提出的“好意同乘”“协议已赔偿完毕”等抗辩,精准指出案涉乘车行为系雇主接送雇员提供劳务的附属行为,不符合“无偿搭乘”的好意同乘构成要件;案涉协议签订于二次手术前,未涵盖全部损失,且协议仅约束双方,不能对抗原告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

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不适用”的抗辩,认可原告为车上人员不适用三者险,但明确主张应在“如意行”驾乘人员综合保险范围内足额赔付。数据结果:经法院审理,作出生效判决:被告一中国某某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各某某各项损失66131.7元;被告二路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各某某赔偿各项损失53690.69元(扣除已支付的30683.84元);驳回各某某对被告三路某银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770.74元,由各某某负担461.62元,路某某负担1309.12元。最终成功为委托人追回赔偿共计119822.39元,挽回了委托人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件难点:本案的争议焦点集中在诉讼时效是否超过,需准确判断;被告是否欠付原告货款及金额的认定需要大量证据支持;利息主张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需要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论证;保全费、保险费的承担问题也存在争议。律师动作:

接受喀什某某公司委托后,刘晟律师迅速厘清原告与被告总公司、分公司之间的多笔交易脉络,确定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将分公司与总公司列为被告。

协助委托人全面收集整理双方长期合作的合同、解除协议、供货明细、发票、付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运费凭证、保全相关材料等证据,精准梳理出“先供货、后开票、再付款”的交易习惯。

针对被告提出的“诉讼时效已过”抗辩,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证实原告自2020年至2022年1月期间持续向被告催要货款,诉讼时效多次中断,未超过法定三年期限。

就利息、保全费主张,结合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实现债权的必要支出进行充分论证,明确利息起算时间符合双方交易惯例,保全费系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数据结果:经法院审理,作出生效判决:被告明某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140107元;被告明某某公司支付原告利息17096.49元(2021年4月28日至2024年9月5日期间);被告明某某公司支付原告保全费1273元;被告明某某公司以140107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原告自2024年9月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被告明某某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上述给付义务的,由被告中某某公司承担;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842元,由原告负担115元,二被告负担1727元。最终成功为委托人追回款项共计158476.49元,保障了委托人的债权权益。

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案件难点: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陈XX与朱XX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以及陈XX对朱XX受伤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需要准确界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判断责任归属。律师动作:

接受陈XX委托后,刘晟律师团队迅速梳理案件事实及证据,精准锁定“陈XX与朱XX是否存在雇佣关系”“陈XX对事故发生是否存在过错”两大核心争议点,制定“否定雇佣关系、强调无过错、主张免除责任”的针对性辩护策略。

从雇佣关系的核心特征出发,结合案件事实充分论证陈XX与朱XX均受蒋XX雇佣,共同为蒋XX提供大棚翻修劳务;陈XX仅代收报酬并转交分配,未从中获利,也未对朱XX实施指挥、监督行为,二者系工友关系而非雇佣关系。

针对原告主张的“被告提供的水泥柱子断裂致其受伤”,明确指出水泥柱子系蒋XX提供,施工安排、现场监督均由蒋XX负责,陈XX与朱XX同为劳务提供者,对劳动条件的提供无任何责任;朱XX受伤系柱子断裂及自身安全注意不足所致,陈XX对事故发生无任何过错,根据“过错责任原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当事人陈述等关键证据,清晰论证委托人不应承担责任的核心观点。数据结果:经法院审理,作出生效判决:蒋X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朱XX各项经济损失222258元(扣除已支付的6000元);驳回朱XX对蒋XX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朱XX对陈X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192元,由朱XX承担1061元,蒋XX承担2131元。成功为委托人陈XX免除全部赔偿责任,规避了大额赔偿风险。

客户反馈或行业对比

刘晟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效的办案能力,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在为某大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时,他不仅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日常经营决策、合同管理、合规运营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有效防范经营风险,还代理该公司一起疑难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成功为国资公司追回全部执行款项,获得了公司的认可和感谢。

在代理某大型生产企业多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案件及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他成功驳回员工不合理诉求,维护了企业用工自主权与合法权益;为企业追回拖欠货款违约金,避免企业承担重大经济损失,保障了企业生产经营顺利开展,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赞扬。

虽然目前暂未找到权威的行业对比数据,但从刘晟律师承办的案件数量、胜诉率以及为委托人挽回的经济损失等方面来看,他在当地法律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他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核心问题,制定有效的诉讼策略,高效处理各类纠纷,为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从其成功案例可以看出,刘晟律师在处理复杂法律事务时展现出了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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