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芜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庭上,一起涉及大型企业的工伤待遇争议仲裁案件正在进行。申请人曾XX原是某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工作中受伤被鉴定为工伤,因与用人单位就部分工伤待遇支付问题产生争议,委托陈建平律师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诉求超过16.7万元的工伤待遇及近8千元赔偿金。
陈建平律师2006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南京大学,作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累计承办案件逾上千件,在劳动工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面对这起案件,他精准把握核心。用人单位已为员工参保,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大部分法定待遇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等并配合办理社保理赔手续。
在2025年11月13日仲裁庭组织的调解中,陈建平律师基于自己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清晰地区分了社保基金与用人单位的责任边界。他将调解焦点集中于用人单位依法应直接承担的款项,经过专业沟通,最终促使双方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45,000元(税前)以及配合社保理赔的义务达成一致。这一调解协议既明确了用人单位当前的付款责任,也保障了当事人未来从社保基金获得法定大额补助的权利。
无独有偶,在另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中,申请人沈XX在工作中受伤,与涟水某船舶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就待遇补偿问题产生争议。陈建平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医疗记录、工资凭证等,确认了申请人的伤残等级及各项法定待遇的计算依据。
在仲裁程序中,围绕劳动关系解除时间、工伤待遇的具体构成及计算标准、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条件等焦点问题,陈建平律师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并发表专业的代理意见。鉴于被申请人对部分事实予以认可,但就赔偿金额存在分歧,他在维护当事人核心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对方沟通。凭借自己在劳动工伤领域的丰富经验和对相关法规的深入理解,引导双方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在仲裁委主持下,经过多轮磋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被申请人分期向申请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共计85,000元,既保障了申请人及时获得赔偿,也考虑了被申请人的实际支付能力。
这两起案件中,陈建平律师以其深厚的学术沉淀和丰富的行业视野,精准解构个案痛点。他通过对《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的精熟运用,厘清了企业与社保基金在工伤待遇支付上的责任边界,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也为类似工伤待遇争议的解决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规则和路径,实现了从“解决一案”到“厘清规则”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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