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XXX因涉嫌诈骗罪被常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公诉机关指控,20XX年下半年某公司采用“平台旅游会销”模式,以免费旅游为诱饵,通过虚假检测、伪造报告、虚假宣传等手段,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品。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被告人XXX伙同他人参与其中,骗得多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9710元。由于诈骗对象为老年人,被告人面临着较重的刑罚,形势十分不利。
这份棘手的案件材料被送到了江苏常州的潘鹏飞律师手中。潘鹏飞自2017年开始执业,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接手案件后,潘鹏飞仔细研究了案件的证据和细节。他发现,被告人XX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审查起诉环节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且案发后积极退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潘鹏飞认为,虽然被告人的诈骗行为确实存在,但这些从轻情节也应该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他提出,被告人XXX犯罪数额相对较小,有坦白情节,能退赃退赔并取得谅解,预缴罚金,系初犯,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在庭审过程中,潘鹏飞凭借自己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与公诉机关进行了专业、有效的沟通,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辩护观点。
最终,法院采纳了潘鹏飞的辩护意见和量刑建议,认定被告人XXX犯诈骗罪,但根据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在潘鹏飞律师的努力下,被告人XXX成功获得了缓刑,避免了较重的刑罚,实现了案件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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