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律师便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张居宽。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本科学历为他打下了坚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在处理生命权纠纷案时,面对三原告亲属溺水身亡的悲剧,张居宽凭借扎实的法学知识,精准地分析案涉道路管理者的责任。他深知此类案件涉及多方责任认定和复杂的法律关系,而本科阶段在南京大学系统学习的法律知识,让他能够迅速抓住争议焦点,为后续的诉讼策略制定提供了有力支持。
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张居宽已累计承办案件逾上千件。在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面对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的激烈争议,被告辩称《服务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原告未提供实际服务。此时,张居宽十余年的执业经验发挥了关键作用。他在庭审中,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对双方提交的《服务协议》、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进行细致分析和质证。他深知证据在案件中的重要性,多年的执业经历让他能够敏锐地捕捉到证据中的关键信息,从而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最终法院认定案涉《服务协议》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原告未证明已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服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张居宽不仅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主任律师,还是中共党员,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同时具备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等多重身份。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他作为被告代理律师,面对原告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等诉求,凭借其在企业合规、建筑工程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明确提出被告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等核心抗辩意见。他作为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的结合,使他在处理此类涉及建筑工程与企业财务的案件时,能够从更全面的角度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协助法院查明工程转包链条、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工程款支付核对等关键事实,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多年来,张居宽多次荣获县区司法局的嘉奖。这些荣誉的背后,是他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以及在每一起案件中付出的努力和汗水。他在企业日常法务中力求精于法律,在劳动人事、合同法、建筑工程、公司法等领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知识储备。他凭借精深的专业智慧和高超的法律技能,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赖。在法治的道路上,他就像一位引航者,带领当事人穿越司法迷雾,探寻法律的真相和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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