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刘X因污染环境罪被常州市公安局XX分局执行拘留。刘X是否构成污染环境罪,警方掌握了现场环境检测报告等证据,而刘X一方面临缺乏有力反证的困境。
此时,2017年执业的潘鹏飞接手此案。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刑事辩护案件已逾160件。接手后,潘鹏飞首先逐页比对环境检测报告的数据,发现部分检测数据存在异常波动。他通过联系专业环境检测机构对数据进行验证,发现数据可能受到检测设备误差影响。这一发现让潘鹏飞意识到在后续策略中可以对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提出质疑。
接着,潘鹏飞锁定检测报告的日期,发现与企业生产记录的日期存在部分不匹配。他调取企业的生产日志进行交叉验证,发现企业在部分检测日期并未进行可能产生污染的生产活动。这为后续辩护提供了有力支撑,证明刘X在某些时间段不具备污染环境的条件。
潘鹏飞还调取企业负责人与环保部门的微信记录,发现曾有关于环保设备维护的沟通内容。经核实微信记录的真实性,这表明企业对环保问题有一定重视,并非故意污染环境。
他申请气象数据,发现检测当天风向不利于污染物扩散至检测地点。通过气象部门确认数据准确性,进一步削弱了指控证据的关联性。
潘鹏飞持调查令调取企业原材料入库系统数据,发现部分原材料并非会产生污染的类型。这一发现对证明刘X的行为未造成严重污染有重要作用。
调企业员工考勤记录,发现刘X在部分污染发生时间段并不在企业。经与员工核实,这为刘X提供了不在场证明。
最后,潘鹏飞对现场部分采样报告进行笔迹鉴定,发现签名存在模仿痕迹。经专业鉴定机构确认,这使相关证据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潘鹏飞凭借比对过上千份相关文件的经验,以及担任仲裁委建工专业委员所积累的专业素养,经过多维度审查和与办案机关的有效沟通,最终刘X因取保候审被依法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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