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9日,周口市的刘先生报案称自己在网上遭遇诈骗,其中一笔10000元的款项转入了万先生名下的银行卡。经警方侦查,万先生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按照“球财有道”的指示,提供了自己及亲属的5张银行卡用于转账、取现,还利用自己的抖音、京东账户协助资金流转。涉案资金转入达203420元,转出158937元,取现123200元,其中查实的犯罪资金为90955元,万先生从中获利4000元。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万先生面临着被羁押和刑事处罚的风险,他的家属陷入了焦虑与无助之中。
李鉴春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万先生。在详细了解案情后,他确认万先生在共同犯罪中仅起到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并且是初犯、偶犯,没有前科。随后,李律师动员万先生的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先生认罪认罚。在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后,李律师迅速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阐述了万先生的从犯地位、退赃退赔以及认罪认罚等情节,论证其不符合逮捕的必要性条件。通过对案件证据的深入分析,李律师发现万先生在整个犯罪过程中的作用相对较小,这成为了案件的突破口。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公安机关也随即对万先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后续的审查起诉阶段,李律师继续跟进案件,结合万先生的悔罪表现,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再次采纳了他的建议,在起诉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法院审理后,全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万先生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这一结果让万先生避免了被羁押的痛苦,也为他的生活和工作保留了希望。
李鉴春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众多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着专业的辩护服务,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智慧维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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