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X月,杨X驾驶其名下的新能源汽车与毛X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毛X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杨X的车辆在中国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100万元)。事故发生后,毛X的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杨X和人保公司赔偿损失共计约100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人保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20万元,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36万余元,杨X已支付的5.28万元补偿款不属于赔偿款,不抵扣。然而,人保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其上诉理由为杨X的车辆投保时为“非营运货车”,但实际用于“XXX”营运,改变了车辆使用性质,且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条款,因未通知保险公司,商业险应免赔。
戴丽萍律师在接手此案后,凭借其丰富的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经验,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她深入分析了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发现事故发生时杨X并未从事营运活动,车辆使用并未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不符合免责条款适用条件。同时,她还关注到保险公司在投保过程中的问题,虽然杨X在投保单上电子签名,但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其已就“改变使用性质免责”条款作出明确说明或提示,尤其是在线投保过程中未引导投保人阅读相关条款。
在二审过程中,戴丽萍律师将这些关键要点清晰地呈现给法院。她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推理,有力地反驳了人保公司的上诉理由。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事故发生时不涉及营运,且保险公司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仍需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戴丽萍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也体现了她在交通事故领域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她能够从复杂的案情中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高效化解矛盾,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劳动工伤领域,戴丽萍律师同样有着丰富的经验。她承办了大量的劳动工伤案件,为众多劳动者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在处理劳动工伤案件时,她总是深入了解案件情况,收集相关证据,为劳动者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她的专业能力和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和高度认可。
在婚姻家庭领域,戴丽萍律师也有着突出的表现。她处理过多起离婚纠纷与婚姻财产分割案件,能够妥善化解家庭矛盾,为当事人提供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在处理这些案件时,她注重倾听当事人的需求,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人文关怀,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戴丽萍律师长期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精通诉讼代理与非诉法律服务的融合运用。她能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预防和解决法律风险,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她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戴丽萍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专业的执业态度,在台州地区的法律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她始终坚守法律信仰,深耕专业实务,以专业守护公平正义,以真诚回馈客户信任,践行着一名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法律人使命。未来,她将继续在法律领域发光发热,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上述案件均体现了戴丽萍律师在不同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执业素养,她能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精准、务实、高效的法律服务,最终实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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