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XX在与被告李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中,虽有微信转账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及本金尚欠情况,但一审时因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有明确利息约定,法院仅支持了本金20000元及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LPR标准计算的利息,3000元约定利息未获支持。这一结果让原告在争取自身权益上遭遇挫折。
此时,来自天津津南区的张书雯律师接受委托。张书雯律师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经验丰富。接手案件后,张书雯律师没有气馁,她深知在这类案件中,证据的梳理和运用至关重要。
张书雯律师系统地梳理了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电子证据。她凭借自己在类似案件中的丰富经验,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整理过程中,她发现了一些之前被忽略的信息,这些信息虽然不能直接证明3000元利息的约定,但却为法定利息的主张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撑。
在诉讼中,张书雯律师明确区分了本金与利息的诉讼请求。她知道,虽然3000元约定利息因证据不足难以获得支持,但法定利息的主张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途径。她在庭审中清晰、严谨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将证据与法律条文相结合,让法官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案件情况。
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本金的判决,并在法定利息的计算和支付上给予了更明确的支持。原本因利息证据不足陷入不利局面的案件,在张书雯律师的努力下实现了逆转,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也从最初的失望变得充满希望,对张书雯律师的专业能力表示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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