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和王、李二人原本是合伙关系,他们以企信公司的名义承接了雄安新区的一项工程。2021年9月7日,三方签订了《协议书》《借条》《欠条》,把杨先生的投资款776096元转成了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还约定在付清工人工资和材料费后优先偿还。
一开始,杨先生觉得有这些协议在,拿回钱问题不大。可没想到,到了该还钱的时候,被告却一直拖着不还。杨先生自己去催了好几次,对方就是找各种理由推脱,这让他心里越来越焦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要不回这笔钱了。
后来,经人介绍,杨先生找到了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和徐律师。李超律师有着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经验,执业至今承办了不少相关案件。
李律师接手案件后,在全面梳理合伙期间账目记录时,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被告王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抗辩,可李律师敏锐地意识到,若这个约定长期不成就,会导致杨先生的权利无法实现,这属于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
于是,李律师围绕这个细节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杨先生固定了《协议书》《借条》《欠条》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庭审中,面对被告“被胁迫签字”等主张,李律师提交证据进行驳斥,并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法律焦点进行了专业论证。
在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交锋。被告坚持付款条件未成就,而李律师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出发,据理力争。最终,法院认定三方协议系合伙清算后形成的合法借贷关系,虽然协议约定付款条件为“付清工人工资和材料费”,但该条件若长期不确定,违反公平原则,且被告王消极阻止条件成就,所以认定付款条件已成就。
法院判决支持了杨先生的主要诉讼请求,被告王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杨先生本金776096元及利息,被告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驳回了杨先生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其他请求。听到判决结果,杨先生原本极度紧张的心情终于放松下来,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合伙清算转借贷,相关协议要明确约定权利义务;第二,遇到纠纷及时咨询律师,专业律师能帮你找到关键证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遇到合同纠纷不要慌,关键细节往往能扭转局面。在这个案子里,李超律师凭借敏锐的洞察力,抓住了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这个被忽略的点,帮助杨先生成功追回了投资款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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