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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起诉离婚,女方终获抚养权与大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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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31 · 127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吴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47人 执业5年
律所: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1202110364687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606818970
代表案例:1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吴磊,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浙江工商大学法律硕士。 具有法院和大型企业工作经历,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吴磊律师秉承 “勤勉敬业 精益求精” 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精湛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研究领域为刑民交叉方向,尤其专注于经济犯罪案件和公司法律事务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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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位女士在结束一段充满波折的婚姻时,历经三次离婚诉讼,才获得想要的结果。这位女士经历多次离婚诉讼,涉及子女抚养权、多套房产以及其他财产的复杂分割问题,还面临男方关于家暴、转移财产等指控。处理这类婚姻家庭纠纷,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的吴磊律师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他主要执业于浙江杭州,专注于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婚姻家事等领域。
三次起诉离婚,女方终获抚养权与大额补偿

吴磊律师执业第四年时遇到了这起案件。男女双方结婚多年育有一女,因感情破裂,男方第三次起诉离婚,主张获得孩子抚养权、多分房产,并要求女方承担债务。吴磊律师代理女方应诉,提出女儿长期由女方及外祖母照料,女方患有疾病丧失再生育能力,女方应具备优先抚养权;同时要求依法公平分割4套房产、车辆、养老金企业年金,并驳斥男方家暴转移财产的不实主张。

在庭审中,吴磊律师在梳理证据链时,重点围绕抚养权展开辩护。他提出,女儿长期与母亲、外祖母共同生活,已形成稳定生活环境,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女方丧失再生育能力,依法应优先考虑由女方抚养;男方存在拉黑失联、未尽抚养义务、驱逐妻女等行为,不适宜抚养孩子。法院完全采纳该意见,将女儿抚养权判归女方。

财产方面的争议极大,涉及4套房产(婚前2套、婚后2套)、车辆、养老金、企业年金、存款、转账等。吴磊律师逐笔梳理财产来源、出资还贷、增值、约定,精准适用法律。他认定丽水房产《财产约定书》非真实意思,按共同财产处理;婚前房产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依法分割;婚后学区房按贡献与照顾子女女方原则分割;合理认定赡养支出,剔除不属于转移财产的部分。最终法院判决,房产按登记与贡献分配,车辆归男方,男方总计支付女方补偿款46万余元,同时驳回男方精神损害赔偿虚假债务、隐匿财产等全部不合理主张。

吴磊律师长期认为,婚姻纠纷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问题是高频矛盾点,每一项财产的细节和子女成长环境的因素都需要严谨对待。在处理此类复杂案件时,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周全的分析。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婚姻纠纷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还会对子女产生影响。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重大财产的处理和子女的抚养安排进行明确的沟通和约定,避免在离婚时产生过多的纠纷。如果遇到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也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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