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一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引发关注。原告主张与被告存在股权代持关系,要求确认被告名下30%股权归其所有并办理变更登记。原告称因事务繁忙与被告口头约定代持,虽无书面协议但一直行使股东权利。被告认可自己是名义股东,但否认原告是实际出资人。原告拿出股权转让未支付价款等间接证据,而被告面临原告主张带来的困境。
执业6年的赵月亮在查看案件材料时停住了——他此前处理过多起股权纠纷案件,深知股权代持纠纷中“代持合意”是关键。赵月亮迅速组织团队对工商登记、股东会决议等文件进行梳理,建立了“股权代持证据链核查表”。这个核查表如同一个精准的筛查工具,将案件中的各类证据按照关联性和证明力进行分类,能快速定位关键证据。
同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往往只是简单收集证据,缺乏系统的梳理和分析。而赵月亮通过“股权代持证据链核查表”,不仅对工商登记资料进行了细致研究,还利用公安机关询问笔录等证据,揭示出原告主张与客观事实不符。
赵月亮将“股权代持证据链核查表”应用于多起股权纠纷案件,累计应用15起,其中成功驳回原告诉请10起。他还计划将这套方法进一步完善,整理成《股权代持纠纷处理手册》,为同行提供参考。正是这种对细分领域的专注深耕,让赵月亮在股权纠纷案件中能够精准把握核心,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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