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顾建伟律师是山东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法律本科学士学位。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新疆律师协会的会员,也是新疆秉政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为人踏实且极具亲和力的他,主要致力于建设工程、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公司业务、婚姻纠纷、民商事领域经济纠纷等方面的案件,同时担任多家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工作经验。
在众多成功案例中,有一起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改判案件尤为引人注目。某建材厂与某建设公司霍尔果斯XX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工程完工后双方因结算金额、已付款抵扣、责任承担等问题产生争议。建材厂起诉要求分公司支付工程款161006.6元及违约金,总公司等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依据案外人张X签字的结算单,认定欠款并判决分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分公司不服上诉,委托顾建伟律师代理二审。
顾建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证据,提出三项关键上诉理由。他指出张X签字结算属于职务行为,应对分公司发生效力;案外人某公司代为支付的51628元应在总欠款中扣除;一审判决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未超出原告诉讼请求范围。二审中,顾建伟律师提交新证据并充分论证,法院最终采纳了他关于代付款抵扣的核心意见。二审法院依法改判,将应付工程款从161006.6元改判为109378元,减少支付51628元,有效维护了分公司的财产权益。
还有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曲XX于2010年4月入职某能源公司,工作近15年。2024年11月,公司在未充分协商、未保障薪资待遇的情况下,将曲XX从技术管理岗强行调至后勤类岗位,导致工资大幅降低,且收回原岗位打卡权限,致使其无法正常提供劳动。曲XX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仲裁与诉讼主张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等权益。仲裁委支持部分请求后,公司不服诉至法院。顾建伟律师代理曲XX,指出公司调岗无关联性、降薪明显、未协商、程序违法,不具备合法性与合理性;曲XX因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未保障薪酬待遇被迫解除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违法调岗导致曲XX无法劳动,应支付相应工资及未休年休假工资;社保、公积金争议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依法调整诉求方向。最终,法院全面采纳顾建伟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公司支付曲XX经济补偿金、工资及未休年休假工资等,成功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新疆顾建伟律师秉持“用专业诠释正义,用诚信打造信誉,为当事人保驾护航”的执业理念。他对承办的案件细致严谨、精益求精,既能从宏观高度整体把握案件事实,又能从微观视角找出针对性的问题解决途径。对于重大疑难案件,他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巧妙的解决方案,始终如实告知委托人案件情况,不承诺胜诉,及时反馈案件进展。
未来,新疆顾建伟律师将继续深耕专业领域,以务实的态度办理每一个案件,为更多的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书写更多的精彩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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