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是某工程公司的管理人员。2017年12月到2018年1月,公司经营需要劳务发票,林某作为负责人,在没有真实劳务业务的情况下,通过他人联系劳务公司,签了虚假协议还付了开票费用,虚开了多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涉及金额不小。当时他觉得这在公司经营里挺常见,问题应该不大,就没太在意。
可后来事情闹大了,公安机关把林某涉嫌虚开发票罪的案子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林某慌了,自己尝试去解释情况,可一点用都没有,反而让他更加焦虑,反复想不通怎么就成犯罪嫌疑人了。
在四处打听后,林某找到了内蒙古正捷律所的苗均律师。苗均律师执业以来承办过300多件案子,在刑事领域很有经验。
苗律师仔细梳理材料时,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犯罪行为终了时间和立案时间之间的间隔。他意识到这可能涉及追诉期限的问题。
围绕这个细节,苗律师指导林某收集犯罪行为终了时间的相关证据,比如当时公司的业务记录、发票开具时间等。还让林某整理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凭证,这些都对证明案件情况很重要。
庭审上,检察机关认为林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罪。而苗律师提出,林某的犯罪行为法定最高刑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期限是五年,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本案立案时间已经超出了法定追诉期限。双方围绕这个争议点展开激烈交锋。林某紧张得手心直冒汗,眼睛紧紧盯着法官。最后,检察机关依法对林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林某长舒了一口气,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企业经营要合法合规,别打虚开发票的主意;第二,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律师,别自己瞎折腾。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企业经营中要严守法律底线,遇到法律纠纷不要慌。在这个案子里,苗均律师精准审查追诉时效,抓住关键细节,为林某争取到了不起诉决定,在内蒙古正捷律所展现了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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