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案件中,当事人甲经营着一家企业,由于业务需要,通过一定途径购买了建工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一开始获取的总量有XXX余条,经过筛选后,留存了48000余条。不过后续当事人只是少量联系了信息对应主体,既没有促成实际业务,也没有从中获利,后来还把留存的信息给删除了。2025年2月22日,当事人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行为。到了2025年7月3日,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其提起了公诉。
这起案件存在核心争议点。
第一,购买信息的用途是否合法。当事人主张购买信息是企业经营需要,但在陈述用途时提到了“挂靠”,而挂靠资格证目前是违规违法的。法院查明,当事人确实在提及用途时有涉及“挂靠”这一违法情况。公诉机关认为,因为用途涉及违法,所以不能认定为合法使用。当事人则强调是为了企业正常经营。法院最终认定,由于用途涉及违法的“挂靠”,使用用途无法认定为合法,入罪标准适用“非法获取5000条以上公民个人信息”,而当事人留存的48000余条信息远超该标准,构成犯罪。
第二,是否能适用缓刑。当事人具有自首情节,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同时,当事人认罪认罚,对指控事实、罪名及建议均无异议,还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并签字具结。并且,当事人未获利,还及时删除了信息,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公诉机关提出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当事人希望能适用缓刑。法院最终结合这些有利情节,认为可以对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判决当事人甲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时,一定要确保用途合法,不能涉及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如果有疑问,最好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其次,一旦涉及到法律问题,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自首情节。最后,要积极悔罪,比如及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等,这些都可能成为从轻处罚的依据。
结尾
这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中,当事人甲最终获得了缓刑判决,避免了实刑,最大程度降低了刑事处罚的影响。这背后离不开赵骄虎律师的努力。赵骄虎律师从2011年执业至今,已经有十余年时间,成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在本案中,他前期争取不起诉,虽然因涉案信息数量过多未获支持,但后期辩护时,重点聚焦当事人的有利情节,结合悔罪表现,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法学学士的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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