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子浩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擅长合同纠纷、劳动争议、金融借款、法律顾问等领域。他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理念,在多起重大民商事案件中展现出了出色的专业能力。
在曾某的合伙协议纠纷案件中,原告曾某与被告廖某合伙承包了某项目的水电安装工程。项目结束后,曾某拒绝与廖某进行合伙清算,且合伙账目均掌握在廖某手中。曾某不得已向法院起诉,可一审却被法院以未经清算为由驳回诉请。
曾某一审败诉后找到郭律师沟通上诉事宜。郭律师审查后发现原一审诉讼方案对曾某不利,于是没有坚持上诉,而是另案起诉。最初,曾某自行起诉时,仅掌握了合伙承包工程这一基本事实,但缺乏能直接证明其诉求且绕过清算的关键证据。
郭律师介入后,进行了多方面的证据补强行动。他仔细研究案件细节,梳理双方在合伙过程中的往来记录,包括资金流转、工作安排等情况。同时,他还收集了相关证人的证言,以证明合伙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曾某在其中的付出。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方质证时,以未经清算为由,认为曾某的诉求缺乏依据。郭律师则回应称,虽然没有进行正式清算,但通过收集到的证据可以清晰地反映出合伙工程的收支情况以及曾某应得的份额。他强调,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支持曾某的诉求。
一审时,尽管郭律师清晰地阐明了诉请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但法院还是以未经清算为由驳回了曾某的诉讼请求。郭律师坚持上诉,二审法院采纳了上诉意见,认定一审基本事实不清、裁判错误,将案件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郭律师充分阐述己方观点,最终发回重审的一审采纳了他的观点,支持了诉讼请求。被告不服上诉至中院,郭律师坚守抗辩立场,强化证据与法理逻辑,最终二审驳回了对方的上诉,曾某取得了最终的胜诉,并且全部执行到位。
郭子浩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会优先审查原诉讼方案是否合理,若不合理则及时调整方向;其次,会全面梳理案件相关的各种往来记录,从中挖掘关键证据;最后,注重收集证人证言等外部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支持当事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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