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朱X早在2021年前就结欠水产商行货款77000元,2022年又结欠5835元,共计82835元。这笔货款经法院判决确认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而朱X在法院还有多起执行案件,大概率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根据之前的法院判决,案涉房屋由朱X和卓X各享有一半份额。2024年4月16日,朱X以10万元的价格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卓X,同年12月28日,卓X以18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案外人。
面对这场复杂的官司,卓X委托了樊佳佳律师为其辩护。樊佳佳律师在民商及刑民交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执业至今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专精于经济案件。她在处理案件时,向来注重策略前置与风险预判,善用类案检索与大数据分析强化论证逻辑。
接手案件后,樊佳佳律师开始系统梳理数年间百余笔转账记录。她发现,卓X于2022年3月至2024年12月期间,通过微信和支付宝陆续向朱X转款,总额高达1372138元。同时,朱X与卓X签订的《协议书》也明确载明,女方此前已将属于男方一半份额的房款分期全部支付给男方,至此离婚判决书上的房产分割已处理完毕。
樊佳佳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指出虽然《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朱X以10万元出让50%的房屋份额,但实际上卓X支付的款项远远超过了案涉房屋出售总价的50%,且水产商行未举证证明卓X支付的款项属清偿其他债务,所以卓X支付的款项能抵作朱X应得的房屋折价款。
在法庭上,樊佳佳律师通过清晰的证据链和严谨的逻辑论证,直观地证明了卓X已实际支付远超房屋份额价值的款项,成功击破了水产商行“低价转让”的指控。最终,法院采纳了樊佳佳律师的观点,驳回了水产商行的全部诉讼请求,为卓X避免了财产被撤销的风险,有效维护了其离婚后的财产权益。
事后,卓X回忆起这场官司,对樊佳佳律师认真负责、坚守职业原则,竭尽所能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有了更深刻的体会。而樊佳佳律师也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在这场房产纠纷的战役中,为当事人守住了百万资产,再次展现了她在法律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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