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杰是江西君越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6年,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合同事务、劳动纠纷等领域。此次他接手的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是受伤工人,被告是定作人。案件争议焦点在于双方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以及责任比例如何划分。
原告最初掌握的证据是自己在被告处施工受伤的事实,主张双方为雇佣关系,要求被告承担全责赔偿。但关键证据缺失,即无法明确双方的法律关系性质。李凯杰介入后,展开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首先,收集双方之间关于装修工作的沟通记录、工作安排等证据,以证明双方符合承揽关系的特征。其次,调查原告的从业资质以及其在施工过程中的操作情况,发现原告无相关资质、未戴安全装备且踩踏危险玻璃,自身存在重大过错。此外,对原告提供的伤残鉴定和费用支出进行严格审核,针对单方鉴定、异地治疗以及不合理费用等问题逐项质证。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原告坚持认为是雇佣关系,被告应承担全责。李凯杰则依据收集到的证据,指出双方为承揽关系,定作人仅需承担选任过失责任。对于原告自身的重大过错,也进行了充分说明,以降低被告的责任比例。对于原告的伤残鉴定和费用支出,李凯杰通过专业的质证,核减了高额诉求。经过三次庭审,李凯杰持续补强证据、巩固抗辩观点。
最终,法院认定双方为承揽关系,定作人仅承担20%的选任过失责任,判决赔偿14万余元。
李凯杰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采用了“一案一策、精准破局”的方法论。优先核查法律关系的定性证据,通过收集相关沟通记录等确定双方是承揽关系而非雇佣关系;其次,核查当事人自身过错证据,指出原告在施工中的不当操作,降低被告责任;最后,对原告提供的伤残与费用证据进行严格审核,剔除不合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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