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娇律师是山东览辰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合伙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成功办理婚姻家庭、刑事案件以及民事相关案件300+余件,实务经验深厚。
杨海娇律师拥有6年的执业年限,在多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成果。在婚姻家庭领域,她处理离婚诉讼时,能兼顾法律原则与人文关怀,耐心化解家庭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子女抚养权案件中,能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抚养费用和探视权。在刑事辩护领域,她精通各类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善于从证据链、情节认定等角度寻找辩护突破口。在民事领域,她熟练处理各类合同、侵权、债权债务等纠纷,精准把控案件核心痛点,高效化解民事争议。
下面来看杨海娇律师经办的两个典型案例。第一个是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二审案。在这起案件中,杨海娇律师作为邹某的代理人参与二审。2019年,毛某某委托邹某帮忙非法兑换韩币,按邹某指示将钱款转入刘某某个人账户。兑换失败后,刘某某出具欠条承诺还款,但未足额履行。毛某某起诉要求确认委托合同无效、邹某返还费用、刘某某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判决合同无效,邹某还款,刘某某连带。邹某不服提起上诉。杨海娇律师提出核心上诉观点,指出案涉款项实际由刘某某收取、支配,邹某未获益;刘某某出具欠条构成独立债务承担,邹某并非债务人;邹某仅为介绍/中介角色,不承担返还责任;一审混淆法律关系,同案不同判。二审围绕还款主体认定、诉讼时效、债务性质审理。最终,二审法院全部采纳杨海娇律师的代理意见,改判撤销一审判决,刘某某独自返还毛某某费用,邹某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刘某某负担。
另一起是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张某某系被告某某保险公司业务员,202x年7月投保某某某医疗保险,公司为其投保团体意外险+团体医疗险。202x年12月4日,张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多次住院治疗,构成八级、十级伤残,产生高额医疗费。张某某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无驾驶证、行驶证为由拒绝赔付,双方告上法庭。杨海娇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人代为出庭辩护。被告抗辩无驾驶证行驶证免责、部分费用不属理赔范围、附加险属重复理赔。杨海娇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即电动三轮车是否属于需持证的机动车、免责条款是否适用、理赔金额如何计算进行辩护。最终,法院认定电动三轮车不属于免责条款中的“机动车”,免责条款对原告不生效,保险公司应赔付,判决被告支付原告保险金费用,驳回原告过高诉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和被告相互承担部分费用。
在这两个案例中,杨海娇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二审案中,她精准地分析案件法律关系,从多个角度提出上诉观点,成功为邹某摆脱了还款责任。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有力辩护,准确适用法律,为原告争取到了保险金赔付。她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和精准的法律适用,为当事人的胜诉起到了关键作用。
这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普遍价值。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准确认定法律关系和责任主体是关键,这对于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而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对于免责条款的解释和适用,关系到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同行来说,杨海娇律师的办案思路和方法值得借鉴;对于当事人来说,遇到类似案件时,可以从中得到启示,选择合适的律师并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杨海娇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以专业的态度和精准的法律适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展现出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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